成都锦澜复合材料有限公司

四川包装箱 成都包装箱 出口免熏蒸包装箱 四川木托盘制作厂 成都包装箱厂

首页关于子晨产品展示公司新闻包装箱知识服务项目服务承诺 联系我们

包装箱分类

实木包装箱
免熏蒸包装箱
熏蒸包装箱
复合板包装箱
大型包装箱
出口包装箱
免检包装箱
胶合板包装箱

子晨服务项目

尊敬的顾客您好!欢迎您的来访,我们公司秉承质量第 一,顾客至上的原则,竭诚为国内外 广大客户朋友提供优质的服务,希望 通过我们的真诚与努力能够成为您长 期的合作伙伴,共创辉煌!
顾客至上的原则,竭诚为国内外 广大客户朋友提供优质的服务,希望 通过我们的真诚与努力能够成为您长 期的合作伙伴,共创辉煌

联系我们

成都子晨包装箱有限公司
主营产品:各种包装箱
电话:13881746538
联系人:刘先生
厂地址:温江永宁镇开发区

公司新闻-->木包装箱 封闭木箱进口设备的垫木须申报

木包装箱封闭木箱进口设备的垫木须申报


日前,检验检疫部门对某企业进口货物进行检验检疫时发现,该企业申报的包装种类、数量与实际到货的情况不符。该企业申报的包装为4件天然木托和两件铁托,实际查验则为6件木质包装,存在漏报、瞒报木质包装的行为。经调查,由于该企业报检人员对进境木质包装申报存在模糊认识,对木质包装的理解不够准确,认为货物整体包装为铁制品,仅添加了一两块垫木的包装不属于木质包装,且该垫木铺设在靠近设备内部的位置,从外部观察不易发现,因而就根据外观直接申报了非木质包装。
按照国家质检总局《进境货物木质包装检疫监督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木质包装是指用于承载、包装、铺垫、支撑、加固货物的木质材料,如木板箱、木条箱、木托盘、木框、木桶(盛装酒类的橡木桶除外)、木轴、木楔、垫木、枕木、衬木等。进境货物使用木质包装的,货主或其代理人应当向检验检疫机构报检。对于未按照规定向检验检疫机构报检的或者报检与实际情况不符的违法行为,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有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在此,检验检疫部门提醒相关企业:在进境木质包装申报问题上,不可盲目根据生活经验判断是否需要申报,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如实申报,否则将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上一篇:木包装箱在很多领域得到广泛应用
下一篇:木包装箱封闭木箱的包装标志的用途

版权所有: 成都市子晨包装箱有限公司   厂地址:温江永宁镇开发区  成都网站建设创新互联
电话:13881746538联系人: 赵先生
四川木托盘四川木托盘制作厂业务:成都包装箱 框架层板箱 成都木托盘 木箱 成都钢边箱 出口免熏蒸包装箱 子晨包装箱 旗下网站:成都木托盘 成都木托盘生产厂